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函》(浙残基函〔2026〕2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2025—202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工作的函》的要求,现启动2025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就读的残疾人研究生;2026级新录取的研究生不在本评选范围内。
二、奖学金设置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面向研究生设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自强奋进奖学金。
三、申报条件
(一)奖学金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申报周期(仅限上一完整学年,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内所修课程成绩合格。
(二)符合奖学金申报基本条件的申报者,方可申报如下各奖项:
1.特等奖学金:残疾人博士研究生;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其他奖励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
2.一等奖学金:获得院(系)级奖学金或其他奖励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
3.二等奖学金:获得班级奖励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
4.三等奖学金:残疾人硕士研究生;
5.自强奋进奖学金:一是在浙江省内工作,在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证书的优秀残疾人;二是浙江省内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或曾获得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资助、现已毕业的残疾人,在浙江省内合法自主创业的。
除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外,申报者亦可提交申报周期内取得的竞赛成果、学术成果、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纳入奖学金申报依据范畴。
同一申报周期内,申报者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奖学金等级条件的,按最高等级奖学金申报,不得重复申报、重复推荐。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研究院)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位残疾人学生(2026级新生除外)。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完成申请推荐及审核工作后,请于10月29日前以纸质和电子形式同时上报以下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残疾人证、银行卡、申报周期内获奖证书、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报材料纸质版请报送至行政楼2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jz@zufe.edu.cn,邮件名:XX学院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材料,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7557136。
四、证书及奖学金发放
根据审核结果,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将于申报通知下发次年的3月31日前,向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证书并发放奖学金,奖学金统一拨付至获得者本人银行账户。
附件: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汇总表
3.关于印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函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