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大力培育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选树自立自强、诚信励志、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典型,推动学生资助与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有机统一,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助学·筑梦·铸人”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勤工助学之星”“三助一辅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和《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财大〔2025〕2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学校研究生“三助一辅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岗一学期(含)以上的在校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10名,择优推荐4名研究生参加浙江省“三助一辅之星”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学习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三助一辅”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四、材料要求
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展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奋斗创新、感恩奉献、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研究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之星”申报表》(附件1),撰写事迹材料。
2.各学院(研究院)认真组织初评,推荐2名候选人(1名本单位工作,1名外部门工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报《2026年XX学院“三助一辅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后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六、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5月11日前,提交评审推荐纸质与电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纸质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汇总表,报送至行政楼212办公室。
2.电子材料:将申报表、事迹材料、汇总表打包,文件命名为“XX学院三助一辅之星”,发送至邮箱:yjsjz@zufe.edu.cn。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7557136。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之星”申报表
2.2026年XX学院“三助一辅之星”推荐汇总表
3.材料格式规范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