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2013-03-20 13:46:23

各有关二级学院、2011级研究生和相关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1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二级学院应切实做好论文开题的组织工作。各学位点成立开题指导组具体负责实施开题工作,开题指导组一般应由四至五名硕士生导师组成。

2.开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研究生填写《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表》(以下简称《开题报告表》),用A4纸打印(份数由二级学院决定)。

2)学位点举行开题报告会,研究生作开题报告,开题指导组成员进行评议。

3)研究生根据开题报告会上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开题报告表》。

4)二级学院对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

3.经二级学院审批后的《开题报告表》14份,研究生、导师、二级学院、研究生处各执一份。

4.请各二级学院将开题指导组成员名单及开题时间安排报研究生处备案。

《开题报告表》请在附件中下载。

 

研究生处

201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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