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2014-11-11 14:38:43

为做好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2级毕业生学位论文全部送外单位盲审,每篇论文由三位评阅专家独立打分。学术型学位论文全部由研究生处负责送三所高校进行评阅,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处负责送两所高校、学院负责送一个实务部门进行评阅。三位专家评阅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视为盲审通过,研究生可以申请答辩。

盲审论文封面用白色250克铜版纸打印,三本论文的送审编号填写方式依次是:A学号、B学号、C学号(例如:A120501010001B120501010001C120501010001)。论文扉页、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不能出现含有导师姓名、作者姓名以及其他可以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具体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要求》。

学院在收齐论文后,应对“送审编号”进行核对,确保编号准确无误。论文以专业为单位,分别按照编号的A字头、B字头、C字头进行整理,并按照学号进行排序。论文整理完成后,请于1124当天将所有的学术型论文和A字头、B字头的专业学位论文送到研究生处(行政楼214)。C字头的专业学位论文由学院自行送审,送审前请到研究生处领取《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书》,每本论文1份,送审时一并放入论文中。学院在送审时,应做好对于盲审单位、评阅专家的保密工作。

研究生处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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