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培养管理 > 教学管理 > 正文
2021-12-06 15:41:40
各学院、各位监考教师:
本学期由研究生院统一排考的课程安排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间进行期末考核,考试安排请下载附件查看。
请各任课老师及监考教师遵照考试安排,认真执行。请各学院将专业课考试安排于12月20日前发研究生院备案,同时组织好期末监巡考工作。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7日
上一条: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春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秋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