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及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1-05-06 08:45:00

各学院(研究院)、项目负责人:

2020年度立项的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及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应于近期结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结项,结项要求与流程由学院确定,结项名单(附件5)于5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取得以下成果的,可免于鉴定直接结项: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在二级A(含)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厅级(含)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采纳的,或获得1项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取得以下成果的,可申请结项: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在国家二级B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的校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其它经学校认可的研究成果。

二、田野调查项目结项流程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3),并提交论文发表刊物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检索证明等,以上材料一式2份(1份留学院,1份交研究生院),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2.各学院于5月31日前将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结项材料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结项鉴定。

3.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结题的田野调查项目,发放项目经费中尚未拨付的50%。未通过结项鉴定的,不予发放。

附件1:2020年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2020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3: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件4:2020年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5:2020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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