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管类研究生“三高”、“三中”课程专项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03-24 14:42:38

各学院(研究院):

研究生层次《中级/高级微观经济学》、《中级/高级宏观经济学》和《中级/高级计量经济学》(以下简称“三高”、“三中”课程)课程是我校经管类学科(专业)研究生学位基础课程,对研究生系统掌握经济学理论和方法有着极其关键的作用。为深化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三高”、“三中”课程专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组建《中级/高级微观经济学》、《中级/高级宏观经济学》和《中级/高级计量经济学》等3个课程教学团队。

二、申请条件

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所申报课程丰富的教学经验且教学效果较好,同时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课程教学团队一般应不少于5人,各成员应具备所申报课程相关的学科背景,能承担申报课程的教学任务。鼓励跨学院共建课程教学团队,充分利用教师资源。

三、建设要求

1.课程教学团队应进行认真研究、充分论证,按硕士层次(中级/高级课程,48学时)、博士层次(高级课程,64学时)分别选定课程教材、参考书目,制定对应的指导性课程大纲、考核标准和课程题库,保证不同层次不同级别课程内容及难度的衔接性和进阶性。

2.课程负责人须组建稳定的课程教学团队,承担落实从2021级起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含两个培养层次的中级及高级课程),提前制定好课程教学计划和考核标准,同时负责组织相应课程题库建设、考试出卷(其中30%-50%考题应从题库中抽取)、阅卷评分等工作。

3.每个学院每门课程限推荐1个团队申报。申报学院将作为课程开课学院,负责该课程的建设及管理,并配合研究生院做好课程的开课及考试安排。

4.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结项时需提交课程大纲、课程题库、教学研讨会记录、总结报告等材料。

四、其它要求

1.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学院经初审后于2021年4月13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材料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的课程建设项目。

2.课程建设经费为2万元/项,立项拨付70%,结项后再拨付30%。各项目所在单位须承诺给予不少于2万元的配套建设经费。

联系人:施淑珍(87557173)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