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0-11-24 14:47:08

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发和共享更多的研究生优质课程资源,促进全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0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坚持需求导向,紧密结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建设学科前沿类、研究方法类课程;坚持质量至上,按照“立项申报、建设实施、审核认定”基本程序,强化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和监控;坚持共建共享,支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开发和积极应用优质课程,鼓励跨单位联合研发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稳步推动课程共享、学分互认。

二、课程申报类型

分完全在线和线上线下结合两类。其中,完全在线课程指适合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验、课程考核等全部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的课程;线上线下结合课程指供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试等环节,各单位自行安排教师开展答疑、研讨、考核等工作的课程。本期课程建设指南见附件1。

三、课程申报要求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政治方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

2.课程特色鲜明、教学目标明确,合理组织编排课程内容,紧扣关键要点,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遵循学习者认知规律,在研究生群体中适用推广,适合研究生线上学习。

3.课程教学思路清晰,紧扣教学目标,设计相应的学习任务,教、学、做结合,有利于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多形式表现课程内容,能为研究生提供在线学习过程中的帮助和指导,帮助学生能顺利达成学习目标。

4.课程负责人或课程团队成员具有良好师德,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5.有切实可行的课程设计开发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任务分工,原则上立项建设一年内完成课程视频制作。

6.承诺愿意供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共享使用。

四、申报程序

1.教师(团队)根据课程建设指南申报,鼓励以跨单位教师合作方式联合申报,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2。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就同一门课程,一般只推荐1项申请立项建设。

3.省教育厅委托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建设课程和首批优秀课程。

4.立项课程教师(团队)根据项目申报书,参照课程制作规范,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试用与改进。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学校将给予获立项项目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各学院给予配套经费资助。

5.省教育厅委托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验收,达到要求的课程认定为省优秀研究生课程。

其他要求

1.课程建设质量是保障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更是学科评估和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切实履行研究生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大课程开发投入力度,认真组织教师加强课程研究,提升课程建设水平,积极申报省研究生优秀课程。

2.严把研究生课程的质量关,对推荐上报立项建设或认定的课程,要坚持立德树人,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对课程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课程质量。

3.请各学院于2020年12月1日前将课程立项认定汇总表(附件3)、相关申报书一式5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联系人:施淑珍(87557173)。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课程建设指南

      2.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

      3.单位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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