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通知

2018-12-21 12:57:39

各相关学院、各学位点:

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硕士生专业课程教学任务下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学院负责安排任课教师,按公共课程表的格式合理编制,并于2019年1月8日前将编制完成的专业课程表汇总至研究生院。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 请各相关学位点依据2018级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核对下学期的教学计划。

2.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一般应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治学态度严谨,从事与所授课程有关学科的研究,熟悉该学科的发展动态,学术造诣较高的教师担任。

3. 研究生课程应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其中周二下午和周四下午不得安排课程。

4. 研究生课程按照学校最新的教学作息时间安排实行全天排课,上午分1-2-3节和4-5节两个授课单元,下午分7-8节和9-10-11节两个授课单元,晚上12-13-14一个授课单元,不得跨单元排课(如3-4节、8-9节)。

5. 教室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如有教室不够的情况,研究生院将统一协调。若有实验室教学需求,请在12月28日前将实验室教学申请报研究生院。

6. 在课表排定后,所有课程都必须按课表上安排的时间、地点上课,不允许私自调课。

 联系人:施淑珍(88173)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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