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23]8号),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启动了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现就我校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和认定条件
从事专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部门、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的值得推广借鉴的教学案例,均可申请认定“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
(一)申请认定的案例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体现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理念。
(二)案例主题明确、亮点突出、导向正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案例素材新颖,主要面向高质量的研究生课堂(含实践类课程)教学实践。
(三)申请认定的案例应当是原创案例,案例知识产权清晰,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并出具《作者授权书》。
(四)案例素材应来源于教学管理、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具有典型性、引领性和示范性。
(五)案例撰写内容与格式须符合相关教指委的要求,如相关教指委没有具体要求,可参照附件参考格式执行。
二、材料递交
(一)纸质材料
1.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所在学院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
2.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授权书详见附件2。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本表需学院排序推荐汇总并加盖公章,汇总表详见附件3。
(二)电子材料
1.案例说明书。
2.作者授权书(手签)扫描件。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案例说明/作者授权书_浙江财经大学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浙江财经大学_申请人姓名。
三、推荐名额说明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限推荐不超过2个优秀教学案例,学院推荐2项及以上的应排序。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限额向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推荐,我校推荐名额为11项。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不计入限额名额内,无需排序。但需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的案例素材。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相关结果将作为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的影响因素之一。所有材料需在2023年9月2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施老师(87557173)
附件:1.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2.作者授权书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