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近期,研究生院在对校级及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开展检查中发现,部分基地的合作协议已过有效期。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确保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现就做好协议续签及基地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及时续签
请各相关学院对照现有基地清单,对协议已过期但仍在实际开展合作、且有意愿继续联合培养的基地,务必尽快完成协议续签工作。新签署的合作协议扫描件请于6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即将过期的基地协议请在有效期内完成续签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联系人:施老师(87557173)。
二、分类清理,动态调整
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对协议已过期且经评估确无继续合作意向的基地,学校将统一撤销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
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对省级基地中已明确不再继续合作的,请各学院单独报送情况说明,学校将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基地清理与续签工作,认真核实基地运行状况与合作实效,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逾期未报送且无正当理由的,研究生院将作自动撤销认定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