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满足博士研究生培养需要,学校决定开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本次博导遴选申请学科为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
二、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高尚的师德师风,精湛的业务素质。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高尚的学术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认真履行博士生导师职责。
(二)原则上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且培养质量较高。系统主讲过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近三年内,所带研究生未发生过学术不端行为,指导的硕士研究生论文未出现“存在问题论文”,无教学、科研及其他重大工作事故,无《浙江财经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浙江财经大学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实施细则》中负面清单所列行为。
(三)教师申报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四)以正高职称身份申报,近五年应同时达到以下1、2条件(科研成果的认定以学校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且需与申报学科高度相关,下同):
1.研究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A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一级B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次;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次(排名前三)。
2.研究项目: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取得1条件中的任意两项成果,或取得1条件中的任意一项的两倍成果者,2条件可降低为: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五)以副高职称身份申报,近五年应同时达到以下1、2条件:
1.研究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A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一级A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和一级B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次;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次(排名第一)。
2.研究项目: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各1项。
(六)对于尚未取得高级职称、特别优秀的青年博士,不需要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和系统主讲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近五年达到以下条件中任意一项,经所在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同意,可申报博士生导师: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TOP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A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TOP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TOP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A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七)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应严格执行学校对于导师遴选的要求,可以在高于学校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规模和导师科研情况,制定本学科(专业)导师遴选条件。
(八)已在2个二级学位点获得指导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再申报其它二级学位点指导资格。如需调整指导学科(专业),须有归属相应学科(专业)的成果。
三、导师资格认定
在原单位已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人员,若在调入前任意连续五年研究成果满足学校博导遴选基本条件,即可认定相同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资格。
四、遴选工作程序
(一)5月6日前,申请人根据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或《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5月26日前,由所在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科研水平,审查申请人成果与申报学科(专业)的相关性,根据本学科实际需求情况,对是否同意申请人为博士生导师候选人进行表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规则按照《浙江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通过者名单在相关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调整指导专业申请表》纸质材料(附件1-3)(一式两份),《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简况汇总表》、《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简况汇总表》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调整指导专业申请者简况汇总表》纸质材料(附件4)(一式一份)及所有电子文档。
(三)6月上旬,研究生院汇总申报材料,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四)6月中旬,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议。
(五)9月下旬,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者经公示后由学校发文公布新增博导名单。
五、注意事项
(一)统计时间
成果和项目统计时间:“近五年”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成果认定
1.主持的科研项目系指近五年内获批立项的项目,以立项发文时间为准。
2.成果和项目级别以获得时当年科研处公布执行的文件为准。
六、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要按照《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浙财大〔2025〕105号)的有关要求做好新增博士生导师推荐工作,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2.跨一级学科申报博士生导师的教师,其研究成果须与申报学科有较强的关联性。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2.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调整指导专业申请表
4.汇总表(学院研秘下载):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简况汇总表、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简况汇总表、博士研究生导师调整指导学科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