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杭州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及考试注意事项

2020-12-12 17:41:50

一、疫情防控须知事项

1.在我市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于考前14天通过支付宝完成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如实申报考前14天内本人健康状况,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做好个人防护。

2.“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教育考试机构和考点将通过大数据平台监测考生“健康码。考生不需要携带手机验证“健康码,建议考生考试当天不携带手机进入考点,以免误带入考场造成违规。考生每次通过考点入口时,均须测量体温。

3.考生应于考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健康码为非绿码或有发热(≥37.3℃)、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我院高考科报告(057185866672)。

4.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无相关症状的,应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如出现发热(≥37.3℃)、乏力、干咳、腹泻等相关症状,无论浙江“健康码”是否为绿码,均须在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应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应于考前向我院高考科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未提交者,不得参加考试。

5.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考试。

6.“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受控转移(有症状者及陪同人员均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经过人员密集区域)至临时隔离室进行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安排在特殊考场考试,有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就近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健康码”为非绿码或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来浙的考生,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就近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7.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追究相应责任。

8.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候考期间人员间隔1米以上,不扎堆聚集聊天。考生考试结束后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9.考生在通过考点入口时均须戴口罩。普通考场考生座位间距不足0.8米的,须全程戴口罩;间距符合要求的,考生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特殊考场及临时隔离室考生须全程戴口罩。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无口罩的由考点提供。

10.考生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并自觉服从考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考试期间仅限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出考点。

二、其他考试注意事项

1.2020年1210日起,考生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应诚信应考,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杜绝抢答、延时答题、旁窥、夹带资料等违规行为。

3.考试期间,考点不承担考生车辆的停泊,请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考生应尽早下载《准考证》查看考点信息,并及时关注交通状况,充分估计赴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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