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

2019-09-11 16:06:22

为了做好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工作组织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各招生学院分管领导为成员的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各招生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负责对所在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三、复试时间和内容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招生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学校认可当地二等甲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表(3个月以内,体检项目需含谷丙转氨酶测试和胸透);

4.政审。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考生如实填写《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须在10月18日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1)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在向考生发复试通知时说明。

2)考试要求: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 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并给出面试成绩。

招生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相同。

(四)成绩计算

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30%-50%,具体由各学院确定。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综合面试×面试权重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研究生院、各学院应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三)实行复议制度。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质疑,学院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院

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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