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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及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4-04-16 14:16:54

各学院(研究院)、项目负责人

2023年度立项的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及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应于近期结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 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结项要求由学院确定

2. 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取得以下成果的,可免于鉴定直接结项: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在二级A(含)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厅级(含)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采纳的,或获得1项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取得以下成果的,可申请结项: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在国家二级B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的校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其它经学校认可的研究成果。

二、结项流程

1. 项目负责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按照结项要求上传结项报告及结项成果支撑材料包括论文发表刊物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收录检索证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或其他相关成果佐证材料结项材料经项目指导老师审核后由学院组织评审。

2. 各学院51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申请结项项目的审核,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结项鉴定

3. 研究生院审核后结题的田野调查项目,发放项目经费中尚未拨付的50%。未通过结鉴定的,不予发放;经学院同意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由学院发放结题经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相关项目。

                                                

附件1:2023年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2023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


研究生院

                           202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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