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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8 15:45:55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条件,满足研究生的自习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辟专门场所供研究生自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放教室:B楼311(可同时容纳169人学习);
2.开放时间:全年上午8:00——晚上10:30;
3.请勿用书本等物品占座位,以免造成丢失;
4.爱护公共设施、设备,自觉维护学习环境,保持良好的学习纪律。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5年10月8日
上一条:关于增加研究生专用自习室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硕士生导师与2015级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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