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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7-11-22 15:17:21

各学院(研究院):

为提升我校研究生的科研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现决定启动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申报,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对象为全脱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须具备实施该项目研究条件和研究能力。

2.申报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且有相关学科领域内至少一名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家学者推荐。

3.申报项目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技术可行,有创新性、实用性以及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申请资助的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本年度项目自2017年12月1日起算。

4.已获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的研究生可同时申报田野调查基金项目(项目经费不重复资助)。

二、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将有关材料于12月1日前送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2.各学院对申请书进行初审,12月8日前将推荐项目报研究生院,需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三、项目及经费管理

1.本年度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全校拟设50项左右,推荐指标分配见附件一。

2.2017年度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的资助经费为6000元。一经立项,资助经费按总额的50%发放给项目负责人,其余经费在结项时拨付;对于验收不合格或经费未按规定使用的项目,研究生院将不再划拨资助经费。

3.项目一经立项,负责人应按进度要求认真执行,各学院负责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4.田野调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进行时,该项目申报人应在研究任务实质停止前一个月向研究生院申请项目提前中止。项目申报人如故意隐瞒情况,一经查出,则作为故意隐瞒处理,收回已下拨经费。

、鉴定结题

1.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取得以下成果的,可免于鉴定直接结项:

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在二级A(含)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厅级(含)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采纳的,或获得1项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2.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取得以下成果的,可申请结项:

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在国家二级B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的校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其它经学校认可的研究成果。

3.项目结题须提交《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结项报告》,并附研究成果。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结项鉴定后批准结项并下拨剩余经费。

 

附件1:2017年田野调查基金项目推荐指标分配表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申报表》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2017年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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