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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2018-01-11 13:52:43

各学院(研究院):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已经发布,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国际化程度,促进我校研究生对外交流,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立并实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二、选派计划与申请条件

(一)选派类别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选拔对象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选拔对象为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并有中外双方确定的学习计划。

(二)选派名额

2018年全国计划选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高校应届本科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共800人。其中,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我校现有中外合作项目派出,选派名额应符合相关合作协议规定。

(三)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为3-12个月。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赴国外一流院校、一流专业从事国家急需学科领域、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学习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

(五)选派专业领域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它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

三、申请条件、项目介绍、派出与管理等其它事项

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公布的《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等相关通知。

四、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的同学,请认真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个人申请表》,于3月10日前上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汇总申请人材料,于3月15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院会同国际交流合作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3月20日前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相关同学进行网上报名。

4.学校于4月5日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人选名单,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相关电子材料。

5.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于5月确定并公布录取名单。

五、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

研究生院联系人:施淑珍 联系电话:87557173

国际处联系人:姜维 联系电话:87557053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个人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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