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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通知

2019-06-24 14:07:50

各学院、各学位点:

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任务下发给你们,请各学院负责安排任课教师,按公共课程表的格式合理编制,并于2019年7月4日前将编制完成的专业课程表汇总至研究生院。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请各相关学位点依据2018级、2019级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核对下学期的教学计划。

2.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一般应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治学态度严谨,从事与所授课程有关学科的研究,熟悉该学科的发展动态,学术造诣较高的教师担任;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教师为一届研究生上课原则上不得超过两门。

3.研究生课程应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其中周二下午和周四下午不得安排课程

4.研究生课程按照学校教学作息时间实行全天排课,上午分1-2-3节4-5节两个授课单元,下午分7-8节9-10-11节两个授课单元,晚上12-13-14节一个授课单元,不得跨单元排课(如3-4节、8-9节)

5.教室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如有教室不够的情况,研究生院将统一协调。如有实验室教学需求,请在6月28日前将实验室教学申请报研究生院(联系人:施淑珍,88173)。

6.在课表排定后,所有课程都必须按课表上安排的时间、地点上课,不允许私自调课。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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