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培养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4-05-07 13:36:06

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2023年度立项的研究生学科交叉研究项目将于近期结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项目完成以后,负责人将结项报告书、结项汇总表及研究成果佐证材料报送浙研院申请项目结项。本项目资助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注明“由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训练计划(PRTP项目资助)”字样。

学科交叉研究重点项目取得以下成果的,可免于鉴定直接结项: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在二级A(含)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厅级(含)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采纳的,或获得1项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在二级B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的校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其它经学校认可的研究成果,需申请学校组织的结项鉴定,鉴定通过方可结项。

学科交叉研究一般项目取得以下成果的,可免于鉴定直接结项:项目负责人在二级B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的校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未取得上述成果的,需接受学校组织的项目成果鉴定,鉴定通过方可结项。

二、结项流程

1. 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项要求上交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结项汇总表(见附件3)及结项成果佐证材料,包括论文发表刊物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收录检索证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或其他相关成果佐证材料。结项材料经项目指导老师审核后于5月15前交至浙研院初审。

2. 浙研院应在5月26日前完成申请结项项目的初审工作,并将相关材料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结项鉴定。

3. 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结题的学科交叉研究项目,发放项目经费中尚未拨付的50%。未通过结项鉴定的,不予发放。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相关项目。

附件:1.2023年度研究生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研究生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3.研究生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7日

关闭